法律碩士考研知識點比較瑣碎,考生們在記憶的時候一定要小心,海文考研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2考研法學備考知識點:訴訟參與人”相關內(nèi)容,為報考法學專業(yè)的考生們提供指導。

1、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特點
①在刑事訴訟中處于追訴(原告)或者被追訴(被告)的地位,執(zhí)行控訴(起訴)職能或辯護(答辯)職能
②同案件事實有直接具體的切身利害關系,案件的處理結果又對其有直接影響
③屬于訴訟參與人的范疇,即應該是司法工作人員以外的訴訟參與人
④以上三個特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為什么說我國刑事訴訟的公訴人不是當事人
①公訴人在刑事訴訟中實際處于原告一方的地位,并且獨立地執(zhí)行控訴職能,但是公訴人作為國家追訴權的具體執(zhí)行者,同案件事實之間并不存在直接具體的切身利害關系。
②公訴人參加刑事訴訟的任務和目的,不僅是在于追究犯罪,支持公訴,而且還在于監(jiān)督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在于維護法律的統(tǒng)一、正確實施、維護包括被告人在內(nèi)的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③公訴人實際所享有的訴訟權利同作為當事人的另一方的被告人是不平等或不對等的。如查時核實證據(jù),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依法訊問被告人的權利等。
④公訴人同審判人員之間,在參加訴訟的任務和目的,在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所具有的共同點或相似之處,要多于公訴人同自訴人、被告人等當事人在這些方面的共同點或相似之處。
⑤所以,從實質(zhì)上看,把公訴人同審判人員并列比把公訴人同自訴人、被告人等并列并稱之為當事人更為適宜。
3、被害人的權利
①有權向公檢法機關報案或控告
②對不立案的決定不服,有權申請復議
③有權依法對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④對不起訴的決定有權依法提起申訴⑤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⑥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⑦有權參加法庭調(diào)查、辯論
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對一審案件提出抗訴
⑨有權對已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訴等
4、自訴人的權利、
①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②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③有權參加法庭調(diào)查、辯論
④有權撤訴或者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⑤有權對一審裁判提出上訴
⑥有權對已生效裁判提出申訴等
5、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①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②有權了解詢問筆錄記載的內(nèi)容
③有權在被偵查機關*一次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④有權申請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⑤有權對自己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及罪行輕重進行申辯和解釋
⑥有權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委托辯護人
6、被告人的權利
①有權獲得辯護,也有權依法拒絕辯護人繼續(xù)為其辯護和另行委托辯護人為其辯護
②有權參加法庭調(diào)查、辯論
③有權在法庭辯論結束之后作最后陳述
④有權了解法庭筆錄記載內(nèi)容,并有權請求補充或者改正
⑤有權對一審裁判提出上訴
⑥有權對已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訴
⑦自訴案件的被告人還有權提起反訴、
7其他訴訟參與人包括哪些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辯護人
以上就是海文考研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2考研法學備考知識點:訴訟參與人”的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預祝同學們都能順利的通過考試!